极目新闻记者 吴昌华
【资料图】
通讯员 曾奇
“你穿一双拖鞋,能踩得住刹车吗?”在一起交通事故现场,高速交警看到驾驶员趿着拖鞋,对其严肃批评教育。6月21日,湖北高速交警蔡甸大队民警介绍,驾驶机动车时不能穿拖鞋,不能穿后跟高度超过4厘米的高跟鞋,也不能打赤脚。
6月17日上午10时许,武汉绕城高速东西湖路段下着雨,路面湿滑,一辆白色小车失控撞上护栏。民警到达现场时,车辆已经移至应急车道,车辆尾部严重受损,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。
事故现场
民警询问驾驶员,驾驶员说,当时正在下大雨,自己的车速大概在110公里/小时左右,感觉车有点打滑,想踩刹车降低车速,却发现怎么踩也踩不稳刹车。民警指向驾驶员脚上穿的拖鞋,说:“你穿着一双拖鞋能踩得住吗?”
民警认定,该驾驶员操作不当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,承担该起事故全部责任。
高速交警提示,开车穿拖鞋极易导致脚底打滑,导致踩不稳刹车踏板,存在很大安全隐患。按规定,驾驶机动车时不能穿拖鞋,不能穿后跟高度超过4厘米的高跟鞋,也不能打赤脚。
(图片由通讯员提供)
(来源:极目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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